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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九 條  前條被保險人及其每一眷屬之保險費率以百分之六為限

開辦第一年以百分之四點二五計繳保險費;第二年起,依第二十條規定重新評估保險費率;如 需調整,由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本保險實施後,前二年盈虧,由中央撥補之。

前條眷屬之保險費,由被保險人繳納;超過三口者,以三口計。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19條請諸位參考之)

Dear All ,我有求證健保局, 確實是眷口數第4口(含)以上, 免繳健保費.參考一下囉

畢竟錢不好賺阿 超過3人時,免繳健保費這是真的事,因為我的健保內含我父母、老公及兩個幼 齒的兒子, 加上我父母的戶籍在台北市,超過 65歲的人又可每月退610元,所以我的保費僅收 600 多元而已。

健保附加眷屬之保險費由被保險人繳納,被保險人繳多少,附加眷屬的保險費就是多少,但附

加眷屬超過3人時,以3人的保險費計收,所以當兄弟姐妹之間對於父母的健保應依附在誰身上

時,可考慮

1.誰的健保保費比較低。

2.誰的配偶、子女及父母附加後會超過3個人,因為超過3個人的部分並不會收費的。

請告訴妳(你)周遭的朋友,讓權利給每一個人都知道。

因公受傷,要用勞保住院,勿用健保,權利是給知道的人,如果您不知道或 晚知道,吃虧多大您知道嗎?!台灣勞、農、公保共一仟多萬人,您或您的親友客戶,下

列情形可領給付,如何申請才能領到錢,怎樣申請才能合法領到最多錢?勞保局通常會

告訴您不能申請。因為勞保局第一線的櫃台員或接電話的人,他們有的不懂,有的是立

場與您相反,當然說法有所不同。所以請大家要找有專業知識的人士幫您的! 忙,以免

權益受損。

>

> ●中風、老年癡呆症、植物人及精神病等障害最多可領240.6萬元。

>

> ●臉上有疤痕,最多領72.19萬元,鼻子塌陷,失去嗅覺,最多可領44.1萬元。

>

> ●喪失生殖能力如切除子宮、睪丸等最多32.08萬元。

>

> ●意外事故牙齒掉五顆以上,最多32.08萬元。

>

> ●肺、肝、胃、腸、胰、脾、腎、膀胱等內臟機能障礙,最多240.6萬元。

>

> ●言語機能障礙, 講話不清楚的,最多200.55萬元。

>

> ●耳朵重聽,最多 128.35萬元;視力模糊,最多200.55萬元。

>

> ●手或腳喪失機能或殘缺,最多200.55萬元。(不一定要殘缺)

>

> ●脊柱畸形、障害、駝背者,最多可領88.2萬元;長短腳最多可領56.1萬元。

>

> ●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含出生即死亡),最多可領12.03萬元。

>

> ●因公受傷或上下班途中受傷,不一定要住院,門診復健期間每月最多可領

30,380元,最久領2年;普通傷病住院期間每月最多2.07萬,最久領1年(只有勞保)

>

>

> 1.公傷傷病給付:要件是

> (1)因公受傷或上下班途中受傷或職業病

> (2)正在住院、門診、復健

> (3)未取得原有薪資,給付標準是自事故第4日起按平均月投保薪資70%給付

,第2年仍在治療中者降50%,

> 以2年為限。

>

>

> 2.普通傷病給付:要件是

> (1)普通傷害或疾病

> (2)住院

> (3)不能工作

> (4)未取得原有薪資,可自住院第4日起按平均月投保薪資50%,每半月給1次

,也可在出院後一次請領,最多可領6個月,但事故前年資已滿1年者,可續領6個月。(

但需無法請領到原工作單位薪資,並於第四日起算)

>

>

> 附註:未取得原有薪資是指未取得原有100%的薪水,在領傷病給付或住院期

間依勞保條例第18條規定被保險人部份的勞保費免繳,勞保年資照計。

>

> ●60歲以前退保未領老年給付,雖超過2年仍可領。

> ●健保實施後農保生育本人少發1萬,配偶少發2萬,流產少發1萬,可申補



> ●新公佈洗腎換患者最多可領58.81萬,歡迎洽詢。

>

>

> 死亡

>

> 1.本人普通事故死亡:

> (1)喪葬津貼5個月

> (2)投保年資1年以下者加10個月遺屬津貼,年資1至2年者加20個月,年資2

年以上者加30個月。

> 2.本人公傷事故死亡:

> (1)喪葬津貼5個月

> (2)不論年資均另加40個月遺屬津貼。

> 3.配偶或父、母死亡:

> 領3個月喪葬津貼。未滿12歲子女(含剛生即死)死亡1.5個月,滿12歲子女死

亡2.5個月。

> PS:遺屬津貼請領 ! 順位

> (1)配偶子女(2)父母(3)袓父母(4)孫子女或(5)兄弟姊妹(4)與(5)均有\"專受

其扶養之\"的限制,要小心,否則只能領喪葬津貼。

>

>

> 殘廢

>

> 分成15級160項給付1-40個月因公加5成,由醫師認! 定自認殘日起2年得請

領 衛生署84年2月8日規定領殘後,因同一傷病之併發症及再復發可健保住院。

>

>

> 記得因公受傷,要用勞保住院,勿用健保,請收到mail告訴將此訊息告訴大

家。

>

> 勞 保 醫 療 權 益

> 分(1)普通事故醫療與

> (2)職災事故醫療,健保實施後只剩

> (3)職災醫療,因此勞工,如果因公受傷,仍可使用勞保門診與住院,

必須到勞保局拿門診或住院單,如

> 此可享:(1)免自付額(2)不必轉診(3)往後領取傷病給付較高(4)

門診或復健期間亦可領傷病給付。

> 切記!因公受傷不可使用健保卡,以免吃虧。

>

> 可參考以下網站內容:

>

>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社會保險協會理事長張智雄

>

> 勞農保之家

>

> 080勞基資訊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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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族正當防衛(上班族一定要看)

領完年終獎金之後,總有不少人想著「下一個老闆會更好」, 興起一陣跳槽風,重新經歷試用期、正式聘任的過程。可是很少人知道,由於現正處於法令的空窗期內,因此我國勞工相關法令中早已取消試用期的相關規定,求職一族與新東家談福利時可要小心,別白白損失自己的權益。



很多公司在和求職者談僱用條件時,都會和員工談二套薪資;也就是說,公司承諾如果員工通過試用期的考驗,將視員工的表現調整。事實上, 由於我國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中早已取消試用期相關規定,因此,求職一族在和新東家談薪資與福利時,記得一律以「自己將成為正式員工」的立場來談條件如果新東家執意「一國兩制」可是違反勞基法的。



沒有試用期後,最大的差距是在主雇雙方勞動契約的解除方面。過去在有試用期的年代,主雇雙方都可任憑己意,合則來、不合則去。沒有試用期後,由於一旦被聘任之後,就是正式員工,資方要資遣、勞方要離職,一切都得按勞基法規定的序來。



簡單的說,如果員工沒有重大過失,可能只是新東家覺得不合適新公司的文化,希望員工另謀他就,那公司就必須先和員工溝通希望員工離開的決定,不能說辭退就辭退。即使該員工上班才1星期,公司也必須按照勞基法的規定,計算、發給資遣。



如果員工在工作上沒有重大過失,新東家只是覺得在工作能力不適任,那麼公司必須先盡一切努力、給與員工加強職能的訓練、或調整職務,必須在盡一切努力之後,才能動用資遣的手段。



同樣的,這種資遣不僅需要依勞基法的規定,事先預告、發資遣費,公司一 方還須舉證,證明員工不適任;同時,也須給假讓員工能另行謀職,給假期間的薪資 可是照算的哦!

注意!勞工資遣費取消了

如果你的年資已高年或高薪者 ,則須注意此 "勞退金新制", 因此波不景氣或遷廠大陸所造成之裁員將對年資已高,高薪者或公司遷廠大陸者造成威脅,此 新制定案如審議通過 ,則老板將不用再顧慮到資遣費規定,而可任意裁退員工 .此將造成更多人失業 ,員工權利未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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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發生緊急狀況.....ICE概念( 這封你(妳)一定要知道 !
Dear All,
We all carry our mobile phones with hundreds of names/numbers stored in its memory but yet nobody, other
than ourselves, knows which of these numbers belong to our near and dear ones?

( 我們的手機裡儲存著數百通的名字和電話號碼,但除了我們自己本身外,沒有任何一個人知道這些號碼中的哪一支號碼是屬於我們的至親好友 )

In case we are involved in an accident or had a heart attack and the people attending us get hold of our
mobile phone but don't know which number to call to inform our family members. Yes, there are many numbers
stored but which one is the contact person in case of an emergency?

(假如我們身陷在意外中或心臟病發時 ,而照料我們的人員要用我們的手機通知我們的家人時,卻不知要打哪支號碼. 當然,手機中儲存著許多號碼, 但哪一支是緊急聯絡人的號碼呢 ?! )

For this reason, we must have one or more telephone numbers stored under the name ICE (In case of Emergency) in our mobile phones.

( 基於這個理由,我們必須要有以 ICE (In case of Emergency 假如發生緊急狀況 )為名的一個或更多的電話號碼儲存在我們的手機中.)

Recently, the concept of 'ICE' is catching up quickly. It is simple, an important method of contact during emergency situations. As cell phones are carried by majority of the population, just store the number of a contact person or person who should be contacted at during emergency as ICE' (meaning In Case of Emergency).

(最近, "ICE"的概念正快速地蔓延形成. 在緊急狀況時,它是一種簡單又重要的聯絡方式.既然大多數人都攜帶手機 , 就把緊急聯絡人的電話號碼用 "ICE" 為代號儲存起來.)

The idea was thought up by a paramedic who found that when they went to the scenes of accidents, there were always mobile phones with patients, but they didn't know which number to call.


(這的點子是由一位醫務人員想出來的.他發現當他們到意外現場時,往往意外當事人身上都會攜帶手機 ,但醫務人員不知道該打哪支號碼通知家屬. )

He therefore thought that it would be a good idea if there was a nationally recognized name for this purpose.

(因此他想如果在這種情況下,有一個全國性可辨識的名字,這將會是個好點子 .)

Following a disaster in London , the East Anglican Ambulance Service has launched a national 'In case of
Emergency (ICE)' campaign. In an emergency situation,Emergency Service personnel and hospital staff would
then be able to quickly contact your next of kin, by simply dialing the number stored as 'ICE'.

(倫敦的一件災難後, 東英救護部門便發起一個全國性的 "假如發生緊急狀況(ICE)" 活動.
在緊急狀況下 ,緊急部門人員及醫院員工,只要撥打以"ICE"為名儲存的電話號碼, 將可以很快速地聯絡上你的至親.)

Please forward this. It won't take too many 'forwards' before every body will know about this.
It really could save your life, or put a loved one's mind at rest. For more than one contact name simply
enter ICE1, ICE2 and ICE3 etc. A great idea that will make a difference!

(請將此封 E-MAIL轉寄出去, 讓更多人知道.它或許真的可以救你 (妳)的命.如果有超過一個以上的緊急聯絡人,很簡單地, 只要輸入 ICE1, ICE2 和ICE3...等即可.一個好主意 , 讓一切將會有所不同!)

Let's spread the concept of ICE by storing an ICE number in our mobile phones today! Please forward to your all nearest and dearest.
Thanks!

(今日,藉由儲存在我們手機中的一個ICE號碼 ,讓我們把 ICE 概念傳出去!請將此 E-MAIL轉寄給所有你(妳)的至親好友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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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愛到復興鄉,因復興鄉原住民失業率高,生活困頓,山上的小朋友很多都
僅著長褲,裡面沒有內褲,沒有襪子,嚴冬中吃不飽穿不暖.

現由天主教聖保祿醫院發起送愛到復興鄉,希望大家捐出百貨公司
來店禮,股東大會禮物,小孩子不要的玩具,衣服,尤其希望每一個小朋友都能在耶誕節收
到耶誕禮物,希望在12/15前募集.羅莉絲修女說:你們家裡不要的卻是我們最珍貴的.
如要捐助,可洽:(03)3613-141轉院牧部 (分機 8732 /3395)

東西收集後,寄以下地址,註明 院牧部

桃園市建新街123號 聖保祿醫院 院牧部收

不是太舊的衣服也可以捐,基於對受贈者的尊重,請洗乾淨後才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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